2月3日,四川美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被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、游仙区人民政府授予游仙区2011年度“纳税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从成立以来,集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税收政策,依法经营,不断提升品牌质量和经营能力,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,连年荣获绵阳市游仙区“纳税先进单位”的荣誉。2012年,集团公司将立足于自身长远发展,自觉用法律、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,明礼守信、依法纳税,切实做好纳税先进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,为实现绵阳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。
(集团公司行政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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