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集团公司、化妆品公司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2013年度省级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。从2011年起,集团公司、化妆品公司已连续3年荣获该项殊荣。
长期以来,集团公司和化妆品公司坚持诚信经营,用心服务的企业理念,规范商业经营行为,遵守国家相关的各种法律、法规,不断推进与完善企业合同信用建设体系,增强合同签约和履约能力,形成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效益,获得社会大众和各级有关部门的一致认可。该项荣誉的获得,是对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的认可与肯定,将进一步提升美乐的品牌形象。
(集团总裁办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