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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工资协议 保障员工权益
2011-06-17

     518日,美乐集团工资集体协议现场签字仪式在五楼会议室举行,工会方代表曹征富与行政方代表张民泉分别在协议上签字盖章,正式签署工资集体协议。

     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前,工会代表、行政代表进行了多次协商和讨论,确定了按照当地工资水平、物价等各方面因素,确保员工工资每年度适当上调,并确定了2011年员工工资平均增幅不低于6%

    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民营企业,公司领导一直都保证员工的工资收入逐年递增,保证员工的各项福利的落实。多年来,公司从未拖欠过员工工资,并在工资集体协议未提上议事日程前,公司领导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、行业工资情况、物价因素等多次上调全员工资,工资上调频率及幅度在我市民营企业中并不多见。此次工资集体协议的签定,一方面让员工有了更多的保障,另一方面也将企业长期执行的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落实,保证企业及员工双方利益,实现共赢。

(集团工会)